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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治电动车第一天 违规“宝马”车被抓

日期: 2015-07-22 15:42:00

“宝马”车被抓

  7月22日,海口正式开始新一轮的打击电动车乱象整治行动,首次查处靠道路左侧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接打电话、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海口整治电动车乱象首日,街头一辆违规驾驶"宝马"车被抓。

  据悉,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22日至2015年8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为期1个月;第二阶段为巩固常态管理阶段,整治内容为电动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整治范围东至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往东200米(琼山大道延伸至美兰机场)、西至长滨路口、南至丘海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往南200米、北至海岸线。不包含海秀中路(龙华南路路口往西路段)。整治标准为“八不准”:不准靠道路左侧道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不准在驾驶电动车时接打电话,不准超限载物,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

海口整治电动车乱象首日,街头一辆违规驾驶“宝马”车被抓

  警方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并将交通违法行为人(未成年人除外)相关信息交新闻媒体曝光;对第一次违法行为人,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给交通违法行为人发放“八不准”交规教育卡片,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人,除按第一款执行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对第三次交通违法的行为人,除按第二款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处理;对违章的蓝牌电动车,按规定罚款50元;对违章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依法扣车并罚款1000元。

  警方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措施,实行领导分工包片、民警包岗包段责任制,对整治措施不力、成效不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22日,海口正式开始新一轮的打击电动车乱象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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