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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好日子 黎歌苗舞民族风

日期: 2014-11-06 10:18:00

2014年“三月三”黎族苗族传统民歌进校园演唱比赛。 黎大辉 摄

   舞姿曼妙、歌声激昂……在满眼青翠的大山里,黎族苗族同胞尽情享受着最淳朴、原生态的歌舞“大餐”。近日上午,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南流村,笔者看到一群黎族男女在欢快的旋律下,抓紧编排音乐情景歌舞《好书记》。据悉,村民排练节目是为了参加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文体厅联合推出的“海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乡土文化戏演出”专场演出活动。

  如今,南流村文艺队已成为该村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农闲时节,每当夜幕降临,在村灯光球场或乡村大舞台上,村中群众都会排演一些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或跳广场舞。

  南流村农村文艺队是琼中民族文化示范村建设的一个缩影。如今,像南流村民族文化示范村的文艺队该县达45个。

  近年来,该县加大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力度,重点培育和壮大民族文化示范村文艺队伍。文艺队员都是地地道道的黎族、苗族同胞,他们农忙时劳动,农闲时集中编排歌舞,将劳动积累的素材编排成原生态歌舞。从2009年琼中首批创建12个民族文化示范村到现在,该县共创建、授予了30个村庄为民族文化示范村。

  “这些农民文艺队成了我县文艺活动演出的主要力量。”琼中文化馆馆长何丕杰说,每年三月三的节庆活动,民族文化示范村的农民文艺队充当着主要的表演角色。目前,全县已开展了5届民族文化示范村文艺汇演活动。

  自第一批民族文化示范村创建以来,黎族苗族文化示范村文艺队参加镇、县、省组织开展的文艺巡回演出超过500场次。

  民族文化示范村创建后,每个示范村都成立农民文艺队,各乡镇从各中小学校请来音乐舞蹈老师,从县老人体协、老人文艺队请来文艺爱好者,从省内请来专家,教农民们唱歌、跳舞,同时还组织村与村演唱比赛,使业余文化人才与专业文化人才相互对应,形成县、乡镇、农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贯通的文化人才队伍网络。

  在每年的“国庆节”和“三月三”期间举办全县黎族苗族示范村文艺汇演和全县黎族苗族示范村民间艺术展演,为示范村提供交流的平台,各示范村之间也经常相互交流,相互促进。

  琼中黎母山镇高利埇村是该县创建的第二批民族文化示范村。几年来,高利埇村的苗族文艺队,先后编创了《绣花歌》《迎新娘》等苗族歌舞节目,并多次参加县里举办的民族文化示范村文艺展演等活动。

  村里有了文艺队,村民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邻里关系更加和谐和融洽。 “跳舞也增进村民感情,有吵架的,跳舞后感情好了,不吵了。”什运乡番道村村民王丽梅说,唱歌跳舞是番道村群众业余生活的主流,村里打麻将、喝酒吵架的几乎没有。

  同时,民族文化示范村既发挥着宣传党的惠农、惠民政策功能,又能传承黎苗传统文化,让散落的民族传统文化得到活态的传承、创新。 style="LINE-HEIGHT: 25px; FONT-SIZE: 14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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