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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物价压力 海南5000多万元补贴困难群众

日期: 2010-11-23 09:20:00

  今年以来我省多项举措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5000多万元补贴困难群众生活

  海南日报海口11月22日讯(记者黄晓华)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今年以来,我省已给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5000多万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今年2月至6月,海南主要食品消费品如食用油、大米、蔬菜、肉禽类等食品价格均持续上涨,CPI涨幅分别为4.6%、3.6%、4%、4.4%、4.3%。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等5部门于8月份联合下发《关于启动低收入群体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份开始启动低收入群体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根据规定,当CPI涨幅为3%一5%时,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10元(含10元)。因此,2月至6月,我省给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一次性补助50元。截至目前,我省已有近34万人领取了物价补贴,总额达2017万元。

  今年9月,为确保全省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提高全省五保供养标准,要求各市县农村五保供养年标准由原来不低于1920元提高到不低于2500元。目前,大多数市县已经完成提标工作。

  10月份,持续强降雨灾害引起物价上涨,给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影响。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发放补贴,其中给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万宁、定安、陵水等7个重灾区,每人一次性补贴100元,其他市县每人一次性补贴50元。全省共计发放补贴3000多万元,惠及43万群众。

  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处长邱天华告诉记者,统计显示,7月至10月,海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仍在高位运行,同比分别上涨4.2%、4.3%、5.5%、7.6%,这给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影响。根据联动机制的要求,我省下半年仍将发放物价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中。

  海南省于2008年7月建立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规定当CPI指数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启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补贴。(编辑:李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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