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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文件

日期: 2020-06-19 16:16:00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3日消息(记者 田春宇)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切实提高海南普通高中育人水平,要在2020年底前出台分类考试、学分互认、高考标准分优化赋分、高考加分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

分类分层统筹设计普通高中课程

合理安排书面作业与实践作业

此意见提出,海南要构建“五育并举”的育人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课内课外相结合,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和审美能力,掌握1-2项艺术特长;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形成热爱劳动的品质。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行为习惯。

启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充分利用场馆、农场、工厂、社区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海口、儋州、万宁等三地的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完成海南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的优化升级,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校课程管理方面,该意见提出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分类分层统筹设计普通高中课程,开设多样优质选修课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学生参与式教学,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合理安排书面作业与实践作业,提高作业的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建立基于课程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和反馈矫正作用。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学生必须完成相应学分的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才能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年底前出台海南高考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文件

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面,该意见提出要在2020年底前出台分类考试、学分互认、高考标准分优化赋分、高考加分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合理安排普通高中三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将理、化、生、技术等学科实验操作技能列入考查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命制学业水平考试试题,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突出立德树人导向。

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导向作用,引导普通高中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

改进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统一评价档案样式,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同步招生,新增的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每学期安排生涯规划指导课总课时不少于15节

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完善学生发展教育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职业发展态势、政策法规环境和学生的发展需求,开设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教育课程,每学期安排的生涯规划指导课总课时不少于15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发展导师制,为每位学生配备成长导师,帮助学生制定高中三年的学习规划。通过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有关机构,开展与行业认知和职业体验相关活动,帮助学生积累行业认知和职业体验。

坚持学生自主选课原则,创造条件开设所有选修课,满足学生的选学需求。允许学生在选择性考试报名前更改选考科目,充分保障学生自主选课的权利。编制学生选课手册,加强选课指导,帮助学生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减少盲目性和功利性。利用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化管理信息平台,合理进行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置、班级编排等,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教学班级的教育、管理,明确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责任,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主管理作用,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

今年年底前调整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管理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首要内容,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调整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在核定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单独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按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总量的5%安排附加编制,适应新高考改革选课走班教学需要。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提高人员使用效益。完善普通高中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分配,扩大学校内部分配自主权。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将省、市县(区)一级学校的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整体上调5%。推进岗位聘任“能上能下”,高级教师岗位聘期结束后须有不低于30%的岗位用于重新竞聘后续聘。

到2022年底海南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合理规划布局普通高中,以在城区集中办学为主,逐步减少农村普通高中。制定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到2022年底,全省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力度,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在全省建设一批高中优质学科课程基地,提高学科课程实施能力。

实施“互联网+教育”工程,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多媒体终端配备,构建更为完善的信息化教学基础环境,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改革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支持高中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学习体验中心、社团活动室等,为学生进行拓展及探究实验活动提供场所,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促进学生人文、科学、艺术等素养提升,2025年实现全省高中创新实验室全覆盖。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依托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学生网络学习“一人一空间”,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

到2022年每个市县建成至少一所“省一级学校”

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提高优质资源供给水平。实施高中“省一级学校”创建工程,到2022年全省每个市县都建成至少一所“省一级学校”。全省“省一级学校”达到30所以上,继续推进“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作,实现每个市县引进1所优质高中的目标,并经过3-5年的努力达到“省一级学校”办学水平。

出台“省一级学校”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举办的高中学校帮扶薄弱学校的实施方案,指导优质学校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当地其他薄弱学校共同发展,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实施高中特色发展计划,打造一批文化育人、书香育人、特色育人等富有特色的高质量特色高中。合理规划布局国际高中,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地引进国际知名优质高中,吸引外籍人员子女和华侨子女到海南接受高中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国(境)外高中开展师生交流,组织开展学生国(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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